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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生胶料被鉴定为限制进口固体废物责令退运已缴海关税款应否退还企业?
    发布时间:2018-06-04 10:01:29  浏览:2364次

    问题描述:我司一般贸易进口了五个柜再生胶料(聚乙烯)颗粒状 非线性,薄膜级,商品编码3901100090,缴税之后放行之前,现场海关查验送样化检,海关化验中心给出的归类参考意见为39151000,需要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由于我司未能提供许可证,海关责令直接退运。请问我司向海关已缴的税额是否退还我司?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直接退运的货物,海关不验核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其他监管证件,免予征收进出口环节税费及滞报金,不列入海关统计。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准许进出口的货物,海关依法征收进出口关税和进品环节代征税,而涉案货物未实际进入国内市场,故不存在征税的基础,原已缴税款应当退还给企业。

     

    延伸阅读: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六条  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责令当事人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境外:

    (一)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已经海关依法处理的;

    (二)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法规,已经海关依法处理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已经海关依法处理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责令直接退运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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