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司从国外进口了一票大宗农产品,放在保税区储存。现在准备从保税区运到区外,销售给国内其他企业,请问在保税区产生的保险费运费仓储费是否计入完税价格?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企业内销的保税物流货物,海关以该货物运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时的内销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该内销价格包含的能够单独列明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发生的保险费、仓储费和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请注意这与已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8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是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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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区域、场所进入境内,需要征税的货物,海关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以从上述区域、场所进入境内的销售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除外。
如果前款所述的销售价格中未包括上述区域、场所发生的仓储、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应当按照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予以计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8号 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