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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机构对进口再生塑胶粒进行固体废物鉴别时企业要不要做点准备?
    发布时间:2018-06-14 12:02:42  浏览:1643次

    问题描述:我公司从日本进口再生塑胶粒(聚乙烯),海关要求我司申请送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取样进行固体废物鉴别。我司配合取样之后现在正在等鉴别结果的通知,但我们担心在国家实施严格环境保护政策的情况下,鉴定结果很大可能会对我们不利,我们想知鉴定机构对再生塑胶粒进行固体废物鉴别时是如何进行的,以便我们提前准备资料,万一出现不利结果时好方便进行救济。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试 行)》的规定,鉴定机构接收样品后需要根据样品相关信息和样品表观特征等确定初步的实验方案,综合样品特征来实施鉴定。为方便在出现不利结果时的及时救济,贵司可考虑提前收集样品的国外加工工艺、国内加工工艺、产品或产物特性、副产物或废物产生过程或来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手册、废物特性、废物依据等信息。

     

    延伸阅读:

    “3.3 实验和综合分析

      (1)接收样品后,鉴别机构应着手启动鉴别工作,包括查找资料、确定实验方案、进行实验准备、联系相关实验单位、联系相关专家等。
      (2)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样品相关信息和样品表观特征查找必要的资料,如国外加工工艺、国内加工工艺、产品或产物特性、副产物或废物产生过程或来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手册、废物特性、废物依据等。
      (3)根据样品名称、特征和查找的相关资料确定初步的实验方案,实验方案要围绕委托要求和样品特征来做,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和固体废物特性。
      (4)实验分析应首先立足于鉴别机构自身的实验条件,尽量独立完成鉴别工作。鉴别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实验室和仪器以及人员,应获得相关的实验资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5)当鉴别机构本身不具备实验条件时,可将样品再委托专门实验室、分析测试机构进行分析,但应首先选择具有对外服务资质的实验和分析机构,在难以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专业研究机构进行样品的特征分析。
      (6)鉴别过程中可以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必要时应出具署名的专家意见。
      (7)进行必要的补充实验和分析。”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试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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