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有位朋友是做葡萄酒进口业务的,他在国外采购了不少葡萄酒,有低档的也有高档的,上个月在报关时他只报了低档的部分,集装箱内还有上千瓶高档葡萄酒夹藏其中未向海关申报,请问这些未申报的高档葡萄酒,海关在计算偷逃税款时如何估价?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所提的实际是对于涉税走私案件海关如何确定计税价格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涉嫌走私的货物能够确定成交价格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如何没有成交价格或经审核不能确定的,依照规定程序来审核确定。
延伸阅读:
“第十六条 涉嫌走私的货物能够确定成交价格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
第十七条 涉嫌走私的货物成交价格经审核不能确定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依次以下列价格为基础确定:
(一)海关所掌握的相同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
(二)海关所掌握的类似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
(三)海关所掌握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国际市场的正常成交价格;
(四)国内有资质的价格签证机构评估的涉嫌走私货物的国内市场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税以及进口后的利润和费用后的价格,其中进口后的各项费用和利润综合计算为计税价格的20%,其计算公式为:
(五)涉嫌走私的货物或者相同、类似货物在国内依法拍卖的价格减去拍卖费用后的价格;
(六)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