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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货物向海关申报真实的成交价但少报海运费是否构成走私?
    发布时间:2018-08-02 08:50:40  浏览:2621次

    问题描述:我司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货物的成交价格是真实的,但是为了避税,降低成本,我司将货物在国外的陆运费、码头费以及海运费,即每柜500多美元至800多美元不等的运杂费,申报为每柜200美元或100美元。后来案发,老板被抓。我们的理解是只要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的成交价格就可以了,至于少报海运费之类的应该只是避税,而不应该构成走私犯罪?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故此,运费、保险费都是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组成部分;以偷逃税款为目的,向海关伪报、瞒报完税价格的组成部分,逃避海关监管的,则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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