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是从事电子产品进口加工的企业,进口的部分货物是不良次级品,一次在报关时由于报关人员失误报错了数量,海关在处罚估价时按优良品来定价估值,结果高于实际价格一倍以上,请问这种情况我司该怎么办?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海关在行政处罚时对于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货物价值,依据违法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之和进行计核。贵司可以依此据实向海关提供进口不良品的成交价格资料。
延伸阅读:
“第二十四条违法货物、物品的完税价格应当按照《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规定予以审定。
计核违法货物、物品的税款,应当适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和汇率。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无法确定的,适用违法行为被发现之日实施的税率和汇率。”
“第二十九条违法货物价值依据违法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之和进行计核;违法物品价值依据违法物品的完税价格和进口税之和进行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