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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自内销减免税设备走私的计税价格是否按照原进口时的价格?
    发布时间:2018-08-27 09:00:50  浏览:1817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们公司2年前进口的免税设备,因为经营困难就转卖了。现在海关发现,说涉嫌走私。请问如果真的成立走私,涉及的偷逃税款是按照原来进口时申报的价格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您所述情况应当以原进口时的海关完税价格按已进口时间折旧计算计税价格。

     

    延伸阅读:

    “第二十四条擅自内销特定减免税货物涉嫌走私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核定,计算公式为:

     1535341855(1).png

    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按上述公式计算计税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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