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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约通关”互联网模式适用什么情形的货物?
    发布时间:2018-09-18 10:13:41  浏览:1443次

    问题描述:您好,听朋友说现在海关为提供更为便捷的通关服务,将推行“预约通关”互联网模式通关,请问一个适用于哪些类别的企业模式?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9号的规定,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失信企业除外),遇下列情形之一,需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办理通关手续的,可向海关提出预约通关申请:1.国家紧急救灾救援物资、危险货物;2.鲜活、冷冻、易变质腐烂的需紧急通关的货物;3.其他经海关认可确有需要紧急验放的货物。


    延伸阅读:

    “一、适用情形

    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失信企业除外),遇下列情形之一,需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办理通关手续的,可向海关提出预约通关申请:

    1.国家紧急救灾救援物资、危险货物;

    2.鲜活、冷冻、易变质腐烂的需紧急通关的货物;

    3.其他经海关认可确有需要紧急验放的货物。

    海关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受理预约通关申请,企业需提前24小时提出申请,高级认证企业为8小时。”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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