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朋友有家公司从台湾进口感光材料,因为这种感光材料良品率很低,厂家卖货都是批次一箱一箱卖的,但海关申报的时候要求申报个数,因为材料太小数量又太多,这样朋友的公司在申报的时候就估算了一下良品的个数,然后按这个数量去向海关报关。现在海关查验发现货物的实际数量(好的和坏的一起)比申报多量多了好几倍,海关认为他们这是走私,但公司解释说这个货只是数量错了,总货值并没有报错,不算走私,请教一下专业律师这算不算走私?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违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构成走私行为。应纳税款是以货物的货值为基础计算的,如果申报的总价与货物的实际货值相符则不会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因此你所述的情况,因为存在数量申报错误,可能构成违规,但是不应当认定为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