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经常帮朋友从海外购买奶粉,邮寄回国时通关的时间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听说海关启用了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能大大提高通关效率,请问奶粉可以使用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报关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奶粉在一般贸易监管方式下依法应当进行检验检疫,不符合使用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报关的条件。
延伸阅读:
“一、海关总署2016年第19号公告中的文件类进出境快件(简称A类快件)、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简称B类快件)分类不变;对低值货物类进出境快件(简称C类快件)范围进行调整,C类快件是指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不包括运、保、杂费等)及以下的货物,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许可证件管制的;
(二)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或者进口付汇的;
(三)一般贸易监管方式下依法应当进行检验检疫的;
(四)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下依法应当进行口岸检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