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家父因为被牵连进一宗走私案,知道信息后,自动去海关缉私局投案,意图是说清问题。后来也办了取保。但是回来后,说缉私那边要求他不要过多说其他问题,把事情承认就好,问题也不严重,否则就不会作为自首处理,还要取消取保。可是不说清又担心被加上不应当负责的责任,请问如何处理为好?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