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同学他朋友因涉嫌低报价格走私一审被判了三年,据了解,他被判刑之前被监视居住了好几个月,但是一审法院在判刑时却没有折抵刑期,请问这合法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指定监视居住的,如果被判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两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您同学的朋友属于指定监视居住的情形,应当折抵刑期。可以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改判。
延伸阅读:
“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