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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案件判决书没有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限折抵刑期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11-08 09:02:50  浏览:2007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有一位朋友因走私普通货物被法院判刑,拿到一审判决书时才发现原来被监视居住的时间没有计算在刑期内,请问他的这种情况是否应该计算入刑期,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所述情况,如果属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应当依法折抵刑期。在上诉期内,可以由其本人或委托辩护人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予以改判。


    延伸阅读:

    “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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