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在澳大利亚留学,回国探亲的时候带了十几件某品牌的衣服,想送给国内的亲戚,在过关的时候被海关扣了,说是涉嫌侵权,请问我朋友携带自用和送人的衣服也会涉嫌侵权?作为个人怎么可能有品牌进口的授权,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按照侵权货物处理。因此,这里可能侵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货物。如果携带进境的物品符合自用、合理数量的条件,不存在涉嫌侵权的问题。但是,您所述携带十几件衣服的情况,海关有一定理由质疑属于“非自用”。建议提供适当的证据证明符合“自用、合理”范围,要求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