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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能否向区外企业外发加工?
    发布时间:2018-11-27 08:25:17  浏览:3159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公司是深圳坪山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为更好地适应贸易环境的变化,现欲将产品外发至区外的企业加工,请问在海关管理政策上是否可行?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规定,区内企业在确有需要时,可将有关模具、半成品等运往区外进行加工。办理外发加工时由承揽企业缴纳保证金或保函。



    延伸阅读:

    第二十一条 区内企业在确有需要时,可将有关模具、半成品等运往区外进行加工。经加工区主管海关关长批准,由接受委托的区外企业向加工区主管海关缴纳货物应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值保证金或保函后办理出区手续。

      委托区外企业加工的期限由加工区主管海关参照合同期限核定。货物加工完毕后应按期运回区内。区内企业凭出区时填写的委托区外加工申请书及有关单证,向加工区主管海关办理验放核销手续。加工区主管海关在办理验放核销手续后,应及时退还保证金或保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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