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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开展加工贸易需要向海关交缴保证金吗?
    发布时间:2018-12-05 10:58:06  浏览:2537次

    问题描述:公司想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来缓解资金占用压力,想问一下对于之前没有办理过加工贸易业务,现在属首次开展的情况,我们需要向海关交缴保证金我办理手册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海关可以要求经营企业在办理手册设立手续时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



    延伸阅读: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要求经营企业在办理手册设立手续时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

    (一)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

    (二)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

    (三)加工贸易手册延期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四)办理异地加工贸易手续的;

    (五)涉嫌违规,已经被海关立案调查,案件尚未审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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