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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交海关税款不超过50元不予退税吗?
    发布时间:2018-12-05 10:58:38  浏览:1707次

    问题描述:您好,多交税款,但是不超过50元,海关会不会认为不超过50元的起征点而认为退税起点也参照适用,不予退税?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0号,只要存在多征税款的情况,不超过规定的期限,就可以申请退还多征税款。不存在起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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