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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自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出口退税率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8-12-18 10:46:51  浏览:2647次

    问题描述:我公司是外贸企业,最近出口的一批货物是购自小规模纳税人,对方也向税局申请并由税局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司,但现在办理退税时却不能按货物出口退税率表上的退税率退税,请问这个退税率是如何确定的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因此,贵司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仍然需要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之间,从低适用。

     




    延伸阅读:

    “(二)退税率的特殊规定: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3.中标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向海关报关进入特殊区域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的列名原材料(以下称列名原材料,其具体范围见附件6)、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其退税率为适用税率。如果国家调整列名原材料的退税率,列名原材料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4.海洋工程结构物退税率的适用,见附件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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