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据说公共保税物流中心可以进行一些分装、包装等简单加工,请问这个加工的程度如何定义,有无比较具体的规定可以执行?如果进口非零售包装奶粉再进行分装,是否算简单加工?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简单加工包括对货物进行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打膜、加刷唛码、刷贴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辅助性简单作业。“分装”,属于简单加工的范围。
延伸阅读: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是指对货物进行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打膜、加刷唛码、刷贴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辅助性简单作业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并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