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公司以租赁方式进口一台设备,约定三年之后可以留购,价格买双方另行确定,但有一个问题,就是假设我们留购的话,是怎么补税的呢?是按最初设备进口时应缴纳的税款减去租赁期间已缴纳的税款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但企业在进口时可以选择不同的税款缴纳方法。
延伸阅读:
“第三十一条 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按照下列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一)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应当予以计入;
(二)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三)纳税义务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以选择申请按照本办法第六条列明的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