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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款计核不清还能被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吗?
    发布时间:2019-02-25 21:58:00  浏览:1561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因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他也被某检察院向某法院提起公诉了,但据了解,检察院指控的偷逃税款是错误的,有部分我朋友没有参与,但检察院并没有查清,请问我朋友还能被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偷逃税款数额直接影响到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定罪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经审理要作出有罪判决的,需满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根据您所述,案件在法院阶段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计核税款的专业意见,如偷逃税款确实计核不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则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条件。

    延伸阅读: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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