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本公司前几日发现账户被冻结,经多方查找,才知道是被内地一个地方的公安要求银行冻结的,但是原因也没说。我公司日常经营并无违法,在想是否是因为有的客户付款不规范或者有进出口走私之类的问题牵连我公司。这种情况,我们作为非案件的违法嫌疑人,该如何申诉呢?是否只有嫌疑人才能够请律师处理?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均可对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发生的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行为提出申诉或控告。
延伸阅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