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公司从国外进口设备,在国内生产使用过程中仍须按季度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上次被海关稽查时海关曾要求我司缴纳对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的税款,但我们不知该如何缴纳,货物进口后,特许权使用费有单独的申报方式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最新的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号规定,海关总署增列了新的海关监管方式“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代码9500,适用于在货物进口后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
延伸阅读:
“为适应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要求,促进企业规范申报,规范海关业务管理,海关总署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现公告如下:
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代码9500,适用于纳税义务人在货物进口后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并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后的规定时限内向海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