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去年有一票进口产品,因把低税率产品报成了高税率产品,后来发现同行的申报才知道多交了税款,请问税款多交了的情况该怎么办?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如果贵司发现多少税款的情况,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延伸阅读:
“第五十二条 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
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
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第五十八条 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纳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并且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还税款及利息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
(二)可以证明应予退税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