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是一家进出口公司,几个月前我司进口的货物被海关扣了,说是数量申报有问题,还说我司涉嫌走私,要对我司进行行政处罚,还要没收被扣的货物,我司认为数量申报错误不是我司的责任,海关认定我司涉嫌走私认定事实错误,请问我司可以向上一级海关申请撤销该处罚决定吗?被撤销的可能性有多大?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行政相对人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根据您所述,贵司有权利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至于被撤销的可能性有多大,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假如确有证据证明数量申报错误不是贵司的责任,根据《行政复议办法》第七十一条,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延伸阅读: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海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和特制设备,追缴无法没收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从事有关业务,撤销注册登记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
“第七十一条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依据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五)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