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有一位朋友是做固体废物进口生意的,前几年我总从他那儿购买废塑料,那时也没有问题,现在他被拘留了,海关缉私局通知我去做笔录,请问我是否会涉案?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以走私罪论处的购买禁止进口物品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明知是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物品,二是直接向走私行为人购买,三是数额较大,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
延伸阅读: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