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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案件庭前会议提出管辖权异议有用吗?
    发布时间:2019-04-17 12:16:44  浏览:1564次

    问题描述:公司涉及走私废物案,法院决定召开庭前会议,公司负责人与律师参与,并当庭提交了庭前会议,想问一下,法院审核后会如何处理?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提出方应当说明理由,法院审查认为成立的,将退回检察院或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不成立,该申请将会被驳回。




    延伸阅读:

    第十一条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应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依法驳回异议。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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