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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案中嫌疑人揭发尚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可以构成立功吗?
    发布时间:2019-04-24 10:44:54  浏览:1108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他亲戚因涉嫌走私被刑事立案,在这个案件中,他是一个货主身份,现在还有受委托代理进口的老板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请问一下如果他向侦查机关举报该代理公司老板的犯罪行为会构成立功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1998]8号),共同犯罪的嫌疑人揭发同案人的犯罪事实要构成立功的,需满足该犯罪事实不是同案犯罪事实。

     

    延伸阅读

    “第五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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