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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携带超额外币现钞出境走私案
    发布时间:2010-03-10 14:48:00  来源:  浏览:2714次

    基本案情

    律师点评


    1、海关对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监管规定


    根据规定,外币及有价证券属于限制出境物品,出入境容易在携带外币现钞进出境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汇发[2003]102号),已于施行,主要是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大家洗钱、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犯罪行为。


    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当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根据有关案情,本案当事人李某属于其他出入境人员,其最近一次入境时无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因此,李某于携带35万美元现钞出境应依法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2、李某是否属于逃避海关监管


    按照法律程序,李某应当在出境前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单》,并将填写好的《申报单》在叫海关工作人员,并将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交海关查验。但李某却在机场工作人员带领下通过专用通道直接出境,应属于逃避海关监管行为。


    3、海关对于违法携带外币出入境的行为的处罚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规定数量但仍属自用的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申报不实的,由海关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为此,律师提醒进出境旅客,出境时携带超量外币应依法进行申报,填写申报单,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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