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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号 关于2019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数量
    发布时间:2019-01-02 15:18:00  来源:  浏览:2763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号
    【发布日期】2019年1月2日 【实施日期】2019年1月2日
    【法律类别】农产品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8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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