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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1号 关于部分进口奔驰汽车存在三元催化器错配风险隐患的警示
    发布时间:2019-04-04 14:32:00  来源:  浏览:2594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1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4日 【实施日期】2019年04月04日
    【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1号 

    (关于部分进口奔驰汽车存在三元催化器错配风险隐患的警示的公告)

    近期,海关在对进口汽车抽批实施环保核查时发现,部分进口奔驰GLE/GLE Goupe/GLS汽车三元催化器型号与环保公示型号不一致,部分车辆已经进入国内市场(其中29台目前在经销商库存,279台已零售,详见附件)。经向进口商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企业反馈出现上述三元催化器错配问题的原因是,工厂旧版车辆供料IT系统未能对GLE/GLE Goupe/GLS初期车型进行一致性检查,导致部分车辆国五/国六三元催化器混装。技术机构风险评估显示,上述问题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通过更换正确三元催化器可以有效消除风险隐患。

    海关总署已要求各地海关暂停放行口岸库存的问题车辆,严密监督企业通过更换正确三元催化器的方式实施技术整改,确认整改效果并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海关总署同时已督促企业主动联系用户,对已进入国内市场的问题车辆尽快按同等要求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用户也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400-8181188或发送邮件customercare_cn@daimler.com等方式联系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问题车辆清单.xls


     海关总署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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