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类 > 进境检疫法规目录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4号 关于进口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检疫要求
    发布时间:2018-12-17 15:34:00  来源:  浏览:2342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4号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7日 【实施日期】2018年12月17日
    【法律类别】进境检疫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要求》,现将《进口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鲜食水果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17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