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全站检索 请返回首页)
  • 对外贸易管理
  •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 加工贸易管理类
  • 进出口商品检验类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类
  • 行政处罚与走私犯罪
  • 复议与法律救济
  • 产业(商品)贸易政策
  • 国别(地域)贸易政策
  • 出入境管理类
  • 加工贸易管理类
    分类检索
    法库分类
    境外加工出料加工法规目录
      为规范海关对出境加工货物监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称“出境加工”是指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自有的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等货物委托境外企业制造或加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并支付加工费和境外料件费等相关费用的经营活动。对保税货物复出口和运往境外检测、维修货物的监管仍按现行规定办理。二、企业开展出境加工业务,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信用等级为一般认证及以上企业;(二)不涉及...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署税发〔2004〕1号 注:此文件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决定废止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为确保顺利实施新的出口商品预核签章制度,做好2004年出口商品预核签章工作,现将该公告的有关执行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各进出口商会将正式启用新的防伪“出口预核专用章”,旧的专用章同...
      海关总署关于卫生部血站项目进口设备免税问题的通知署税函〔2003〕441号 注:此文件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宣布失效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为加强省、地(市)级512个血站及所属血库建设,卫生部利用国债资金重点对中西部地区采供血机构进行设备改造,经过招标采购进口设备共10个品目,6589台(件),总价值约2400万美元。近日,卫生部以《关于请海关总署协助办理血站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监管的函》(卫规财函...
      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汽车散件实行预归类的通知 署税函〔2003〕66号 注:此文件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决定废止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 由于国产化优惠政策已经废止,海关不再对国家定点小轿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汽车整车进行国产化率核定。考虑到汽车零部件、成套散件的进口量大,情况复杂,各关归类不易统一,为提高归类的准确性及相关的政策透明度,便利企业办理通关手续,经研究决定,对企业进口汽车零部...
      海关总署关于变更委托境外加工光盘进口管理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署法函〔2002〕465号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1〕97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商请变更委托境外加工光盘进口管理有关手续的函》(新出印〔2002〕1183号,见附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和可记录光盘生产管理职能由原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管...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1]署税发〔2002〕81号 注:此文件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决定废止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第21号令联合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见附件1),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涉及执行海关总署《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紧急通...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擅自将进口免税设备移作他用处理意见的批复 署办发〔2002〕47号 注:此文件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决定废止上海海关: 你关《上海海关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擅自将进口免税设备移作他用处理意见的请示》(沪关税发〔2002〕2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海关法》第57条规定,依法减免关税的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不得移作他用。部分内...
    |< < 1 > >| 共3页  前往
    22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