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国令第792号 | 2024年10月19日发布 | 2024年12月1日实施 | 货物贸易限制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加强和规范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 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
- 规范性文件
-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 商贸农函〔2024〕129号 | 2024年7月3日发布 | 2024年7月3日实施 | 货物贸易限制
经出口配额招标委员会审核,第二次招标系数为1.36。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商务部 | 商贸批〔2024〕147号 | 2024年6月12日发布 | 2024年6月12日实施 | 货物贸易限制
2024年6月24日,商务部印发《2024年度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第二次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其额度》
- 2024年度内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 公告2024年第21号 | 2024年5月30日发布 | 2024年7月1日实施 | 货物贸易
2024年5月3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布《关于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该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 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 规范性文件
- 生态环境部 | 环办大气〔2024〕3号 | 2024年01月27日发布 | 2024年01月27日实施 | 货物贸易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生产、使用和进口配额核发情况通知如下。
- 2024年度内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提升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效能,现决定自2024年2月1日起优化部分低浓度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的监管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现公布《2024年进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名录》和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 规范性文件
- 商务部、海关总署 | 公告2023年第65号 | 2023年12月29日发布 | 2024年1月1日实施 | 货物贸易限制
现公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为目录)和有关事项。
- 2024年度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