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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林业局公告2005年第4号 关于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有关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林业局公告2005年第4号 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在国际间传播蔓延,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目前,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已采纳该标准并将于2005年3月1日陆续开始实施...
日期:2005-06-27 06:00:00
阅读:2748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9号 关于发布《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9号 关于实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经2004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 二00五年一月十日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
日期:2005-01-10 06:00:00
阅读:3622次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并重新发布)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69号【发布日期】2004年12月24日【实施日期】2018年05月01日【法律类别】进出境检疫【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
日期:2004-12-24 00:00:00
阅读:3668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7号 有关出口禽类及其产品的有关问题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第17号 2004年1月27日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丁当镇首次确诊并公布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广西、湖南、湖北、安徽、上海、广东、浙江、河南、云南、新疆、甘肃、陕西、江西1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先后发生禽流感疫情。一些国家和地区相应对我国禽类及其产品实施禁止和限制进口措施,截止2月5日,已先后有日本、韩国、欧盟等41个国家和地区(含欧盟15国)。为避免出口企业遭受不必要损失,...
日期:2004-06-26 06:00:00
阅读:1861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31号 关于1100家备案养禽场及其对应的98家出口禽产品加工企业名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第31号 根据《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及《关于出口禽肉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要求的通知(试行)》(国质检食[2003]21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总局整理汇总的1100家备案养禽场及其对应的98家出口禽产品加工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特此公告。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七日
日期:2004-06-26 06:00:00
阅读:1974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5号 发布《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45号 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检疫管理工作,提高检疫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出境竹木草制品(包括竹、木、藤、柳、草、芒等制品)的检疫及监督管理。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和监督管理工...
日期:2003-06-25 06:00:00
阅读:2754次
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并重新发布)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45号【发布日期】2003年04月16日【实施日期】2018年05月01日【法律类别】进出境检疫【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检疫管理工作,提高检疫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出境竹木草制品(包括竹、木...
日期:2003-04-16 00:00:00
阅读:3372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2年第26号 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6号《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7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局 长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该管理办法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6号废止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境肉类产品安全卫生,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我国,保护我国农牧业生产安全...
日期:2002-06-24 06:00:00
阅读:2508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2年第31号 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1号 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注:该办法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5号废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证进出境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保护渔业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日期:2002-06-24 06:00:00
阅读:2106次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205号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2年第205号 二00二年六月十日 为了确保我国生产和进出口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护国内外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促进我国食品的对外贸易,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于1999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以下简称《残留监控计划》)。根据残留监控计划和2001年残留监控结果,农业部和质检总局制定了《2002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
日期:2002-06-24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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