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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91号(关于解除缅甸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22:00: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526次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3年第91号
    【发布日期】2023年7月14日 【实施日期】2023年7月14日
    【法律类别】中国-东盟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91号(关于解除缅甸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缅甸掸邦北部贵概镇部分区域口蹄疫疫情禁令。该区域位于37个地理坐标端点的连线范围内(经纬度坐标和区划图见附件)。

      对缅甸上述区域口蹄疫相关禁令不再执行。

      附件:

    贵概无疫区边界隔离屏障及坐标图.pdf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4日

     

    贵概无疫区边界隔离屏障及坐标图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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