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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代购”走私罪案件数据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16:04:13  作者:韩逸航  浏览:1230次


    一、检索背景

    近年来“海外代购”引发的走私案件频发涉案货物主要包括珠宝首饰化妆品手表、品牌运动鞋等类别兰迪海关律师团队近期也接到多起代购走私案件的辩护及咨询众多被指控涉嫌偷逃税款超千万。为做好国内进出口企业和个人在进口过程中违法走私责任风险防范,作者以实际案例为基础,分析近年来发生海外代购走私案件的特点,归纳相关要点并予点评,以供相关业者及法律工作者参考。

    二、检索路径

    数据来源:Alpha案例库

    关键词:代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走私罪

    案由:走私罪

    检索时间:2023年3月27

    样本数量:106份

    判决时间: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

     

    三、数据分析

    (一)案件数量

    按照上述关键词进行检索,共计得到裁判文书106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

    再审审查刑事通知书

    94

    3

    8

    1

    (二)地域分布

     image.gif

     

    从地域分布来看,当前走私罪案例主要集中在广东省、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占比30.19%、14.15%、10.38%。其中广东省的案件量最多,达到32件。  

     

    (三)审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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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法院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审理走私罪案件由多至少的法院分别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分布

     image.gif

    从上面的案由分类情况可以看到,走私罪当前最主要的案由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有84件,占一半以上,其次是其他案由,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贵重金属罪。

    程序分类

     image.gif

    从上面的程序分类统计可以得出走私罪下当前的审理程序分布状况,其中一审案件有94件,二审案件有11件,再审案件有1件。并能够推算出一审上诉率约为11.70%。

           ()二审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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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二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维持原判的有8件,占比为72.73%;改判的有2件,占比为18.18%;其他的有1件,占比为9.09%。

    主刑附加刑情况

    1.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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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主刑的可视化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包含有期徒刑的案件有80件,包含拘役的案件有6件。

    其中包含缓刑的案件有59件;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有3件。

    2.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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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附加刑的可视化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件包含罚金的案件有81件。

    )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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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审理期限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的审理时间更多处在31-90天的区间内,平均时间为143天。

    四、律师评析

    (一)海外代购本身并非违法行为是否如实申报是关键

    作者在国内货主在海外代购走私案件中的犯罪认定及辩护要点一文中所述“海外代购”行为本身并不是违法行为以盈利为目的的“海外代购”也不一定是违法非以盈利为目的亦不能认定完全合法是否违法要看是否如实向海关申报物品信息(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如果不如实申报,可能涉及包税通关、低报价格、隐瞒不报等违法行为,偷逃税款金额达到起刑点的可能构成走私犯罪

    “海外代购”引发的走私案件的表现形式

        根据检索的判例代购走私案件的主体主要有三类1.水客2.通关组织者3.国内货主水客主要的表现形式在自己进出境的过程中帮助他人携带相关物品未如实申报并收取相应带货费用通关组织者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方面组织水客帮助他人携带物品通关并收取“带货”费用另一方面通过拆分或者低报价格的方式组织将他人物品邮寄进境国内货主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方面是通过“包税”的方式找他人运输进境另一方面自己通过找水客或者邮寄的方式将物品运输进境

    包税不能规避违法犯罪的责任

    就国内货主而言多数系因“包税”而被认定为走私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明显低于货物正常进(出)口的应缴税额委托他人代理进(出)口业务的,可以认定为“明知”,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由此不知道该涉案货物物品应当缴多少税或者不知道通关人走私的事实并不能成为包税走私的违法阻却事由在包税走私案件中是否构成犯罪应当依据委托费用是否明显低于涉案货物的应缴税款加以判断

    充分发挥海关专业在走私刑事辩护中的作用

    律师在辩护时除考虑传统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外还应从涉税走私案件特有的数量税率商品归类等角度综合发表辩护意见例如,涉税走私的减税问题涉及到对案件证据的审核与运用,与事实与证据密切相关,辩护人在事实与证据基础上,提出减税的意见,必须有量化的建议,指出具体有哪些票、多少税款不属于偷逃税,应当扣减的明确要求,否则法院会因无所适从而不予以采纳。又如在代购医美产品的案件中商品归类问题容易存在争议不同的税号可能对应不同的税率有时对案件的发展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作为辩护律师对于进口商品应当有明确的认识,在尊重事实基础上,依据商品归类规则,清晰地得出归类结论、用以支持辩护意见,否则无法达到辩护效果。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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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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