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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延长排除期限
    发布时间:2020-09-15 15:56:00  来源:  浏览:1709次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020年9月14日发布《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8号)。

    根据税委会公告〔2020〕8号对该公告附件所列16项商品,税委会公告〔2019〕6号规定的排除期限延长一年,即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经了解,《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6号)所规定的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将于2020年9月16日到期。

      

      延伸阅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8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6号)

    最新:对美国进口商品已排除加征与退还已加征关税时间表(截止2020年5月)

    最新数据:166个税目商品被排除对美加征关税(截止2020年5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4号)

    2018年以来中国对自美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梳理 (截止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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