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公众号信息,近日,烟台海关在空港口岸对进境旅客行李物品进行机检查验时,发现1名旅客行李箱图像显示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行李箱内装满卷烟,共计25条、5000支。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烟草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我国允许旅客免税携带烟酒进境数额如下:
旅客类型 |
免税携带烟草数量 |
对来自和前往港澳地区的旅客(包括港澳同胞和内地前往港澳地区探亲、旅游的旅客) |
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
对当天往返或短期内多次来往于港澳地区的旅客 |
40支(2包,限1天1次)或雪茄5支,或烟丝40克,不准免税携带酒进境。 |
对其他旅客(包括运输工具服务人员) |
免税携带进境烟酒的限量统一为香烟400支(2条),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
不满16岁者不准带进烟酒。 | |
对各类旅客带进征税的烟酒数量,限制在其免税限量之内,超出的,应限期退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