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个人自用物品中如有受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辆,应当向主管海关办理海关监管机动车辆结案和其它有关手续,其他物品无需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关于常驻人员机动车辆的管理事宜,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可以用关键词在中国海关律师网检索框中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