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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两种模式
    发布时间:2009-11-02 09:08:00  浏览:1102次
    老是听说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分为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两种执法模式。两者有何不同?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分为主动保护(依职权)和被动保护(依申请)两种截然不同的执法模式。主动保护(依职权)模式是指海关在日常监管中主动对已备案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行使调查权和行政处罚权;被动保护(依申请)则是在权利人申请保护的前提下,海关依法协助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不负责调查,双方纠纷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种模式下,有关知识产权不要求一定要在海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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