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朋友帮我从国外邮寄了几桶婴儿奶粉进境,请问海关是如何规定限量的,又是如何征税的,征多少关税呢?谢谢。
答: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的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奶粉进口税率为10%,完税价格请参阅
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
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