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的会计日前去银行办理业务时,被银行告知不能向我司足额支付有关款项,理由是海关向其送达了海关暂停支付通知书,要求银行暂停支付一笔数额的存款,这笔数额与最近我司未交纳的一笔关税相当。由于我司认为海关的有关归类存在问题,所以才会没及时交纳税款,而且我司一直在与海关进行沟通,希望其能接受我们的意见。现在海关阻止银行向我司付款,请问我司能否对海关的这种行为提起诉讼?谢谢。
答:根据你所说的情形,海关通知银行暂停支付存款的行为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一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义务人、担保人对海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