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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产新西兰协定税率货物超过总量如何适用税率?
    发布时间:2015-12-25 09:36:39  浏览:1611次
    问:从新西兰进口自贸协议货物,已经发运但未到港时,国内公告进口量已经达到年度总量不能再适用协定税率怎么办?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根据《中新自贸协定》的有关规定,对特殊保障措施实施之日前已经签订合同且已经启运前往中国的在途农产品(以下简称在途农产品),如在特殊保障措施实施后申报进口,进口商可按该公告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向海关申请适用协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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