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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货物的海运费是否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发布时间:2017-02-09 09:54:25  浏览:2887次

    问:您好,我司是物流货代公司,负责海运、送货上门、通关事务,客户有一批货物从欧洲发运,成交方式为FOB,请问我司在报关时海运费是否要申报,海运费是否应当计入完税价格?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五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您所提到的成交方式并没有包括海运费,因此海关运费应当计入完税价格,贵司在申报时应当如实申报成交方式及海运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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