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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稽查要求补征特许权使用费的同时必须交滞纳金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05-08 09:36:34  浏览:3197次

    问:我司接受海关稽查,据说是特许权使用费的专项稽查,要补交近200万特许权使用费,同时还计算了为数不少的滞纳金,说是从货物原申报缴税进口之日起算,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关除依法追征税款外,还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确定是否加收滞纳金的前提之一是申报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对于特许权费的申报与计征,是否可以认定为违反规定,应当结合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能因为存在应征但未征特许权费的情形就一律认定存在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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