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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案件法院能要求被取保侯审的人再提供保证人吗?
    发布时间:2017-05-16 11:47:33  浏览:1173次

    问:因为带私货被海关查到,后来给我取保了,现在案件到了法院后法官又要求我提供保证人,家属也好,同事也好,反正要一个,请问一下,我要提供吗?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公通字[1999]59号)第四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所以,二者选其一,不是必须两者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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