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亲戚是一公司的财务经理,因公司涉嫌销售保税料件,他也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听说证据是不足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