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海关稽查
    进口货物被损毁保险公司已赔偿能否申请退还进口时所交海关税?
    发布时间:2017-07-18 08:51:58  浏览:2096次

    问:您好,我公司去年8月份从美国进口了一批蓝莓苗,在黄岛清关。货物拉到目的地发现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集装箱温度过低,使蓝莓苗全部冻死,经专家鉴定,在陕西检验检疫局的监督下销毁了全部蓝莓苗,事后承运人和保险公司给于我公司全部赔偿。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申请退还当时进口清关的所交的增值税及关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原因,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短少的情形,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进口或者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三)已经赔偿货款的证明文件。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