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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稽查时企业可以提供电子的会计资料吗?
    发布时间:2017-09-05 15:07:05  浏览:1630次

    问:公司是成立不久的进出口企业,但是因为成立初期的部分会计资料并不全,只有部分电子资料,请问海关稽查时我们可以提供这部分的电子会计资料吗?谢谢!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国务院令第209号发布,第670号修改)第八条的规定,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地记账、核算的,其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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